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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地区试点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

发布时间:2026-04-28  来源:商务部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商务部、国家中医药局等6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

  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、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,商务部、中央宣传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国家中医药局正组织开展“源自中国、泽被世界: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”工作,确定18个地区为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地区。

  根据工作安排,未来三年内,试点地区将在中医药文化交流、中医药旅游路线推介、中医康养服务、食养药膳服务、中医药体育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,对接国际康养市场的多层次需求,提供高品质、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包和消费场景,藉此促进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,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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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国际交流活动在京举办

  据悉,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、黑龙江省黑河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南通市、浙江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成都市、云南省昆明市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。

中国康养信息网摘编任薏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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